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等有关规定,安徽省蚌埠第二中学(教育集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高中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中优秀教师24人(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计划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安徽省蚌埠第二中学教育集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中优秀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公告同时在蚌埠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engbu.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第二中学网站(www.bbez.com)统一发布。
后续相关通知将在蚌埠第二中学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7.具有申报岗位学科一致的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8.在38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星、省劳模、省优秀班主任、省优秀教师、省优质课一等奖、博士研究生、中小学高级教师、指导学生取得高中五大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的教练等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9.至少有一届(连续三个学年度)完整的普通高中教学经历。
10.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任教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含地市级教育部门面向全市中小学教师的评比表彰):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名班主任、优秀班主任、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等相应层次的表彰。
2.参加地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业务比赛,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或取得地市级教育部门授予的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青年骨干教师等称号(以上获奖或荣誉须与报考岗位学科、学段一致)。
3.享受市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4.获得省级及以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5.辅导学生获得报考岗位学科竞赛全国联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本人在高中阶段参加报考岗位学科竞赛获全国联赛省级赛区奖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考生登录蚌埠市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bbrcjt.pzhl.net/)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9日9:00至6月2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络报名的同时,审核人员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6月21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21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6月21日12: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6月21日22: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6年6月24日10:00至27日8:30前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按岗位分学科采用不同试题,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2.笔试时间和地点
6月27日 上午 9:00—11:30 《学科专业知识》
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合格线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在蚌埠第二中学网站和蚌埠市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bbrcjt.pzhl.net/)公布,并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五)现场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并已缴费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项,将在蚌埠市教育局和蚌埠第二中学网站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及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具体要求见附件2。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将在蚌埠市教育局和蚌埠第二中学网站提前发布。
(六)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和仪表举止等。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中的无生上课成绩、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合成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每次计算合成成绩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1次(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中的无生上课成绩、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九)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入选岗环节,选岗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蚌埠市教育局官网、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蚌埠第二中学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解除与原单位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后续信息以蚌埠第二中学网站发布为准,请考生持续关注该网站。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蚌埠第二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2-2043733(蚌埠第二中学办公室)
监督或投诉电话:
0552-3716687(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0552-2044954(蚌埠教育局人事科)
0552-3125632(蚌埠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
附件1:安徽省蚌埠第二中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中优秀教师岗位计划表.pdf
2026年6月5日
Copyright©2000 www.bbez.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虎山东路889号 邮编:233000 联系电话:0552-2043733
公安机关备案号34030002000119 工信部:皖ICP备13002613号
师德师风投诉举报信箱:ahbbezbgs@163.com 举报电话:2043733
技术支持:安徽长泰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