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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3 13:04:23   来源:   阅读:12 次   保护视力色:       

为推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犯罪,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相关举报线索,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利用网络平台和 “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色情敲诈、网络暴力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大肆实施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违法犯罪线索;

(三)故意制造用工矛盾,阻挠施工,向用工单位索要高额赔偿的务工敲诈违法犯罪线索;强迫他人接受服务、购买商品,强买强卖的强迫消费违法犯罪线索;故意制造人身、财物受损假象,向受害人勒索赔偿的碰瓷敲诈违法犯罪线索;

(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操控地方事务、垄断侵吞集体资产、控制公共资源等“村霸”“乡霸”违法犯罪线索;

(五)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占资源,垄断、控制市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等“沙霸”“矿霸”违法犯罪线索;

(六)在城市街道或繁华地带拉帮结派、逞强斗狠、欺压百姓,破坏一方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居民人身安全,以及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破坏营商环境等“街霸”“市霸”违法犯罪线索;

(七)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垄断线路、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违法犯罪线索;

(八)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线索;

(九)涉枪涉爆、网赌电诈和黄赌毒、环食药、盗抢骗等与黑恶犯罪交织合流的违法犯罪线索;

(十)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应尽量详实具体,以便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

(二)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倡实名举报,对举报者、提供线索者,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凡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552-3125110(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组办公室)0552-2089662(市公安局扫黑办)

(二)来信来访举报:蚌埠市政府北门东服务楼3楼317室

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2026年8月10日

信息来源 | 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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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蚌埠市教育局 https://jyj.bengbu.gov.cn/ztzl/shce/1410889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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